问题 | 小产权房可以入户吗 |
释义 | 小产权房不可以落户。因为落户需要房产证,而小产权房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 1、申请登记。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下列事项,一方当事人可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变化而申请登记变更的;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的文书而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申请变更登记或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仪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2、受理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干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二、在购买二手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 1、根据自身需求,确定购买的房屋; 2、房屋价款等事项确定后,签订书面形式的购房合同; 3、按照购房合同履行义务; 4、缴纳相关税费; 5、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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