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收集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健委、县医疗健康集团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规范、救治指南等资料。 2.负责学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文件和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我院的相关防控制度、流程,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下发各科室执行。 3.负责疫情防控各类各版诊疗指南、感控标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对卫健委等上级部门的督导意见及时出具疫情防控整改事项交办通知书,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并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对上级部门督导意见的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 5.负责对院内感控措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区防控、核酸应检尽检、数据上报、院内所有区域的防控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出具疫情防控整改事项交办通知书,报请上级领导批示后,及时整改,并留存整改报告。 6.收集各项工作资料,留档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监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金策、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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