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毒品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依赖性、耐受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依赖性:反复使用毒品时,为适应毒品的存在,机体会产生一系列适应性改变,表现为一种周期性或慢性中毒状态,在这种中毒状态下,毒品已成为机体正常运转必要条件,必须继续使用才能维持机体的基本生理活动。 耐受性:连续反复吸毒,机体对原有剂量的毒品会变得不敏感,吸毒者为了追求快乐不得不增加药量。他的强弱和毒品的种类、用药的方式有关。 非法性:是毒品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它是受国家法律管制的、禁止滥用的特殊药品,它的种植、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管制。 危害性:是毒品的社会特征,这些药品成瘾后对个人、家庭、社会有着巨大的危害;成瘾后戒除非常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一般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的二百克、海洛因或者四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期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