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在于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可以签订口头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以天、周、月计酬,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法律分析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1、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有下列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拓展延伸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权益差异及法律保护措施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在权益方面存在一些差异。首先,非全日制用工往往享受的福利待遇较少,如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而全日制劳动用工通常能够获得全面的福利保障。其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可能相对较低,工作时间和工作弹性也较大;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间一般会更稳定。在法律保护方面,非全日制用工的权益保护相对薄弱,但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主仍需履行基本的劳动法律义务,确保非全日制用工的权益不受侵害。全日制劳动用工则能够更全面地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因此,针对不同用工形式,法律保护措施也有所差异。 结语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在待遇、合同形式和法律保护等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可以签订口头合同,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相对灵活;而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天、周、月计酬,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享受的福利较少,工资可能较低,工作时间和弹性较大;而全日制劳动用工通常获得全面的福利保障,工资稳定。在法律保护方面,非全日制用工的权益保护相对薄弱,但雇主仍需履行基本的劳动法律义务。全日制劳动用工能更全面地享受劳动保护。因此,针对不同用工形式,法律保护措施也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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