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标题。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2、立约。单位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写法和合同相似;3、正文。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协议书的特点: 1、宽泛性。协议书的适用范围比较宽泛,涉及的领域也非常广泛,凡不宜签订合同的合作形式,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协议书。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之间都可以订立协议书。 2、灵活性。由于内容广泛,且没有固定统一的写作格式,因此协议书的写法比较灵活,内容安排、条款形式等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