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被偷了没有危险。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所需材料。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遗失启示;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