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概述 |
释义 |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主要发起人为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发起人连续3年盈利;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有可行的管理计划和合格的管理人才。 法律分析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程序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等。 拓展延伸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要求及法律审查流程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要求及法律审查流程是指在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时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和程序。根据相关法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注册资本金、股东资格、经营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法律审查流程包括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审核、备案登记等环节。在整个流程中,需要与相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通过遵守注册要求和完成法律审查流程,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合法设立并开展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基金管理服务。 结语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要求及法律审查流程是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步骤。注册时需满足资本金、股东资格等要求,并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法合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备案等环节,需与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沟通协调。遵守要求、完成审查,基金公司方能合法设立,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服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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