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安全退出合伙公司? |
释义 |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和程序。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时,应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如果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应扣减相应赔偿金额。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结算。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若符合退伙条件,可以退伙。退伙时应按照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若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则需要在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退伙的条件和程序会有所不同。以上是退伙时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