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被起诉能用公积金还吗 |
释义 | 依据相关的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用来还债的。因为公积金提取条件中不包含还债。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当然,退休销户、辞职以及没有劳动能力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潜在不还,对方到法院告了你,而且法院判定你必须要还钱,可是你的名下除了保险公积金以外再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那么这部分公积金就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不过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要是欠款指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这笔贷款,也就是指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就是通过公积金系统,每月定期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的本息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