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籍档案监护人更改 |
释义 |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由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他们作为新的监护人可以依法申请更改之前学籍上登记的父母名字。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在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的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分析 学籍监护人写错了可以更改。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由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对于之前学籍上登记的父母名字,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新的监护人就可以依法申请更改。如果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由其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按照顺序作为新的监护人。 拓展延伸 学生学籍档案监护人变更程序及要求 学生学籍档案监护人的变更程序及要求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的。首先,监护人变更的申请需要由现任监护人提出,提供有效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与原监护人进行沟通,了解其意愿和原因。同时,学校会要求新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在审核通过后,学校会与新旧监护人签订变更协议,并将变更信息及时更新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学生学籍档案监护人的变更程序需要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同时遵守法律和规定,以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成长。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学生学籍档案的监护人变更程序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和沟通。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学校的审核批准。新监护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一旦审核通过,学校将与新旧监护人签订变更协议,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档案。这一程序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遵守法律和规定,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和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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