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章程修正案 |
| 释义 | 根据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公司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业已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并且同意公司2015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112.98万份股票期权的自主行权申报,公司收到行权人员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共计10,450,650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29,800元整,其余人民币9,320,850元整作为资本公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基于上述事项和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1,300.9768万元变更为81,413.9568万元。 一、注册资金需要验资吗 新公司法出台之前注册资金是需要验资的。验资,只要股东按照当初认缴数一次或者分数次到位,直接委托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然后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资料,他们派注册会计师按照程序取证就可以出具验资报告。新公司法修改以后,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方式。同时还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二、公司注册资金法人变更如何处理 公司注册资金法人变更有以下程序:1、填写并递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准备相关变更材料。2、工商受理审核。3、变更营业执照。4、银行基本户信息变更。《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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