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律师解答: (1)权利保障 即将获得保障视为公民权利和国家义务。 (2)国家责任 即提供基本保障、监督管理补充保障计划 以及 鼓励个人自我保障的多方面责任。 (3)社会伙伴参与责任 即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社区、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角色和功能。 (4)公寓效率结合 将效率寓于公平,在社会保障领域实现更高境界的公平。 (5)再分配与储蓄相结合 即二者在制度上和功能上的互补作用。 (6)建立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 多支柱的社会保障,即国家最低保障、企业基本保障和个人资源储蓄补充保障的协调运作。 (7)国际协调发展 即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建立协调措施、创造处理缴费和支付待遇的国际平台,为全球老动力流动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