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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骗去办理营业执照现在他们那边的人都不在乎
释义
    当事人被别人骗着办营业执照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注销营业执照:1、首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然后当事人带着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2、在办理注销前,确认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是,那么当事人还需开具清税证明,只要将上述材料交给原登记机关审核,就能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被骗去办营业执照,现在他们这边的人都不在乎了
    当事人被别人骗着办营业执照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注销营业执照:1、首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然后当事人带着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2、在办理注销前,确认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是,那么当事人还需开具清税证明,只要将上述材料交给原登记机关审核,就能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被骗去办营业执照现在他们那边的人不管了?
    当事人被别人骗着办营业执照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注销营业执照:1、首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然后当事人带着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2、在办理注销前,确认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是,那么当事人还需开具清税证明,只要将上述材料交给原登记机关审核,就能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营业执照注销去哪个部门
    营业执照去哪注销,要根据营业执照类型来分: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即可;2、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发公告,成立清算小组清算无异议后,再去工商局申请注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步骤
    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步骤:先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提交资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最后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不知何时,我名下被别人冒充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人冒用的后果: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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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