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可以跨区申请嘛? |
释义 | 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可以跨级或跨区申请。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劳动仲裁需要的条件: 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5、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应该如何去?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那么在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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