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必须要带离婚协议书吗? |
释义 | 二婚可以不带离婚协议书,二婚办结婚证要离婚证,除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只要有能证明自己无配偶以及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结婚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一、再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 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证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1、大陆居民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集体户口,那么需要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带着上述这些材料,然后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在大陆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在大陆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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