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的车辆,一般会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扣留,以便调查取证。如果涉嫌犯罪的,则会对车辆进行扣押。调查结束后,则可以提取车辆。 如果是因为需要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扣留事故车辆的,需要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且应当妥善保管扣留的车辆。 扣留的事故车辆上载有货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需要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