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如何规定 |
释义 | 商标驳回复审的评审规费是1500元,若申请延期再增加500元延期费。商标局商标驳回一般分为以下4种类型: 1、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4、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一、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能不能上诉?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二、什么情况下商标无效宣告驳回复审 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驳回复审在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提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复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还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久时间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时间一般为九个月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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