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 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一、被起诉后是不是可以协商 被起诉后可以协商。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没有规定调解只能在哪个阶段进行。庭前调解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进行,强调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双方在案件事实上没有争议,证据充分,是非明确,不需要大量调查取证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说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法官和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二、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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