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的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女方提出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作为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准备起诉材料 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自签字的起诉状(两份); (5)如果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 (6)如果有子女,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明文件。 2、带着以上材料,亲自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3、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4、开庭并等待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在开庭过程中对解除婚姻、财产、子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当天出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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