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伤害事故中,高校需要承担直接责任 |
释义 | 民法典高校对学生损害承担责任如下: 1、学生在高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高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2、学生在高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高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受到高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高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 一、侵权损害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侵权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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