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 一、判决书丢失可以补办吗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丢失后,可以到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者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二、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会强制执行吗 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不会强制执行。具体关于送达和生效的问题请找诉讼案件承办法官询问或去诉讼法院档案室查卷宗档案里边的送达回执。最好是直接找法官问,因为上诉会调卷宗,法官知道相关情况。如果通过上述方式问答后,仍然未知悉判决内容的,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提起上诉的后果,如果案件判决失当,将丧失了上诉的救济途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