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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转移?
释义
    离婚后户口分立和回迁的手续:离婚当事人可凭判决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可通过法院判决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离婚后回迁户口需取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证明,并到现户籍所在地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分析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办理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办理子女抚养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首先,双方父母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子女的抚养安排,并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意愿、子女的年龄和教育需求等因素。在办理过程中,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子女的照片和学校证明等。办理子女抚养权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离婚后,户口分立和回迁是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的。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可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离婚后办理子女抚养权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双方父母可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办理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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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