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孩子们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如果有固定收入,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托儿费。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费用负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减上述比例。 一、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长沙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长沙市抚养费标准是按照父母收入总额的20%~30%支付。子女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支付,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以及负担能力支付,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支付,如果履行抚养费一方有规定收入,应当按照收入总额20-30%支付抚养费,最高不能超过总收入的50%。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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