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离婚都要拿什么手续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去民政局离婚应当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申请离婚之后三十日后双方才能够领取离婚证。 一、夫妻一方死亡怎么办理离婚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三、离婚证是一个人照片还是两个人 用在离婚证上面的照片,是单人的彩色证件照。自己的离婚证上面,贴自己的证件照,因此两本离婚证是不一样的。如果夫妻两人准备离婚,可以事先准备好符合条件的照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领取离婚证。首先,要双方皆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提起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如果只是其中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首先是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其次是双方的结婚证,这些都是需要回收的。到了婚姻登记处,双方还要一起签署三份离婚协议书,随后进行证件审查。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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