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的开发破产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要明确开发商破产是自己说的还是法院判决的,因为破产不是自己说破产就破产,必须有法院的破产程序; 2、现在五花八门的开发商什么样的都有,有的为了逃债自己造谣说破产,这样一个不起眼的房屋可以翻几倍的价格顶出去,这是人们心中胆怯明知吃亏也认可,得点算点; 3、如果真的破产,这是法定程序,没有办法,别说动迁户,就是任何人都得挺着,所有的债权人,共同按法定程序分配破产财产,其分配顺序由下: (1)破产办公费; (2)破产单位人员工资; (3)应交税务局的税款; (4)银行贷款; (5)其他债权人的款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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