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假工资,一般就是怀孕女职工正常工作时获得的工资。有部分地区则是按职工按一定比例发放的。如果职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向其另外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并不能划等号。1、以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2、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3、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