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收到对方赔偿的现金,书写收据应当点清现金的种类、数量,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 写在正上方,写法有两种:一是写“收条”,二是写“今收到”。 2、正文。 标题写成“收条”的,正文在标题下面一行,空两格。标题写成“今收到”的,正文在标题下,顶格写。 注意写明收款的性质,收款的大写金额一要与小写金额一致。 3、署名。 签署自己的姓名,必要时盖章或按指印。 4、日期。 写在署名的下方,独占一行,注明具体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