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泰安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
释义 | 律师分析: 2022年度泰安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599元和4121元 参保单位要在申报时间内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2022年1月份缴费时,涉及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先按保底4121元、封顶20599元缴费,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约在2022年7月份),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此外,按照规定,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确需转移、归集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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