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他人担保后跑路拉黑了,如何应对? |
释义 | 担保人需积极履行责任,否则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拒不履行义务、妨碍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均可被纳入名单。 法律分析 建议积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不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可以将不履行判决的担保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经法院判决确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如果未按期履行义务,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亦未履行的,法院有权将担保人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最高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拓展延伸 应对他人担保后失踪拉黑的情况,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面临他人担保后失踪拉黑的情况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收集所有与担保相关的证据,包括书面协议、通信记录和支付凭证等。其次,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了解可行的法律途径。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起诉对方追求赔偿、申请冻结对方的资产或提起刑事诉讼等。同时,及时向相关机构报案,如警方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以增加维权的成功机会。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遵循法律程序,坚决捍卫自身权益。 结语 在面对他人担保后失踪拉黑的情况下,建议积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将不履行担保责任的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收集证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并向相关机构报案。保持冷静,遵循法律程序,坚决捍卫自身权益是最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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