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议担保他人的人积极承担担保责任,否则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判决需要承担责任的担保人必须履行义务,否则也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建议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人积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不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可以将担保人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判决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应当按照判决履行义务。 如果担保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也无法履行,法院有权将担保人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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