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挂牌督办”指的是上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社会公示等办法,督促限期完成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和整改任务。挂牌督办的案件如果到时间不能够办理好督办案件是要问责的。挂牌督办的目的是想方设法提高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其根本目的还是要解决问题、办成事情。挂牌督办的案件一般都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法律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以下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督查、巡视发现的重大隐患; (二)企业或个人报告或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隐患; (三)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移交的重大隐患; (四)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公路水运工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地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重大隐患,或认为应当直接督办的重大隐患;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督办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隐患。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工程项目存在重大隐患的,由项目管辖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对于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可视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其他部门并登记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