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丈夫借钱妻子是否要还,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妻子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3、丈夫死亡,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