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成立劳动关系 |
释义 |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一、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材料 1,需要提供公司的注册信息,详细的劳动者可以在网上进行查找,查找好以后打印出来即可,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的资料,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送达回执等等; 2,有关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的资料如: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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