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是否应对借款负责? |
释义 | 介绍人只需介绍,无责任;担保需签字,负责。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书面,除非自然人另约。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作为介绍人,就没有责任。您的义务就只是介绍,而不是担保,介绍完了,至于两个人怎样操作怎样处理,都与您无关的。好比两个人处对象,您是介绍人,介绍完了,您的事情也就做完了,至于那两个人处的怎么样,以后会不会结婚,都与您无关了。 但是,如果您在他们的贷款手续上也签字进行担保了,那就负有担保责任,否则,一切后果都与您无关的。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拓展延伸 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及义务 借款人在借款行为中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及义务。首先,借款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按时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其次,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借款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此外,借款人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担保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提供抵押物或保证人。如果借款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或未履行借款义务,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借款人应当认真履行借款合同中的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结论如下:作为介绍人,您的责任仅限于介绍,而非担保。您的义务仅在于提供介绍,而不涉及后续操作和处理。类似于两人的感情关系,您只是介绍人,一旦介绍完成,您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两人之间的发展与您无关。然而,如果您在贷款手续中签署了担保责任,那么您将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否则,一切后果与您无关。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借款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保证提供的担保物真实合法。违约可能导致支付违约金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借款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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