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公积金可贷款额度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计算的主旨是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根据公积金月缴额和缴存比例计算。另外,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包括首付款和贷款额度的比例。购买私产住房时,取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的较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时,贷款额度还需考虑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法律分析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金额取决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借款人的月工资总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决定了还贷能力,贷款期限也是计算的重要因素。同时,根据房屋价格和不同类型的住房,贷款额度有所不同。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要支付一定比例,贷款额度也有限制。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额度更为有限。对于私产住房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也有特殊规定。购买公有现住房和自建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也有限制。根据以上条件,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出最适合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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