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意向金是定金么 |
释义 |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钱数额作为担保的方式,又称保证金。 意向金也叫委托支付定金,是租客有意向承租房东的房子,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跟房东直接签署定金合同时,向所委托的居间机构(中介)表明租赁意向,并支付的金额。 租房意向金不是定金,定金和意向金较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有法律效应而一个没有。但是在租房的过程中可以转化为定金。 一、意向金不退应该怎么办 意向金不退可以直接向公安部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 意向金就是属于有意向购买这套房子所给的金额,对于这笔金额购房者不愿意进行购买,就需要进行退还,如果开发商拒绝给予,这种情形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情形,同样也是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意向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 二、订立居间合同程序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二)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三)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四)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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