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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二手房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不是一回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所签订的合同。
    一、居间合同的承诺书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的承诺书有效。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签订承诺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有效。
    二、居间人具有哪些职责
    居间人也叫中介,又称“经纪人”,是指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的当事人。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
    1、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介绍;其主要权利是在居间成功时取得约定报酬。
    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三、居间合同哪些是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居间合同的权利有: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合同的义务有: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4.隐名和保密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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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