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论是物业费案件还是其他以公司名义起诉被告时, 起诉状的落款处必须要加盖本公司的公章, 还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也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如果不加盖公章,不能证明确实是你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 因为只凭一张打印的诉状,任何人在落款人处都可以写上某公司的名字.所以诉状落款处必须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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