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插足是否是侵权责任? |
释义 | 夫妻双方的身体权不同于财产权,不存在占有和支配的权利。第三者插足不属于侵权责任,而配偶与婚外异性的不正当性行为只受道德规范约束,无法强制执行。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是一个义务而非权利,不能以侵权来划定。 法律分析 第三者插足不构成侵权责任。 配偶与婚外异性发生不当性行为是道德规范的范畴,虽受道德规范责备,但不具有强制力。 夫妻间的身体权不同于财产权,夫妻对对方的身体并不享有占有、支配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体现的是夫妻间的义务,而非权利。因此,不能以侵权界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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