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快递能够拒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拒签后如无特殊情况,视为送达。根据相关规定,邮政人员用“法院专递”的形式将邮件交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通过邮件详情单上记载的诉讼文书的名称和数量知道自己涉及诉讼,但拒绝签收说明其有意逃避法律、不愿意承担责任,应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邮寄送达而被受送达人拒收的诉讼文书,应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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