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山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1、申请。申请人向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受理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因资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不予受理的,受理人还应一次性告知欠缺的材料或正确的格式。 (4)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不通过。 4、审批。 5、通知当事人领取审批结果,或直接将审批结果邮寄当事人。 二、中山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十条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岗审查行驶证;查验机动车,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属于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更换的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无号码的,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属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使用性质变更的,还应当查验是否已拆除标志灯具、警报器,是否已清除车身外观制式、标志图案等;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并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二)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属于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签注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制作行驶证交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应当收回原号牌并销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制作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三、中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1号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西部分所办证大厅3号-7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