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房屋无产权证如何过户 民法典中房屋无产权证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二、无房产证明怎么开 开具无房证明一般需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提前查找当地房管局的位置,也有的地方房管局会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去开具无房证明,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 房地产开发 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前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此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档补办。 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