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政策:事业单位如何执行? |
释义 | 哺乳期女职工享有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时或安排夜班劳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哺乳期女职工应有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婴儿每增加1个,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外,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解雇或解除合同。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调整适应性劳动,不得延长工时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计入劳动时间的产前检查。 法律分析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一、劳动合同法哺乳期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为10个月至1年左右。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工作。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应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工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充分履行母亲的责任,同时保障她们的健康和工作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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