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诉讼费不服可以上诉吗 对法院已判决的各承担诉讼费一般不服的不能上诉,但可以向法院提出复核申请。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上诉条件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不服一审裁定的,必须在裁定书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 4、必须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上诉状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各地人民法院均委托原审法院代收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7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对人民法院的上诉,只限于判决和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上诉范围是有限的。
该内容由 杨继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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