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业类国企主要有以下几种: 1、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3、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4.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 农业类国企涵盖范围如下: 1、农垦系统的国营农场; 2、农牧渔业系统实行企业管理的国有农牧渔业良种场; 3、农牧渔业系统实行企业管理的国有畜牧场; 4、农牧渔业系统实行企业管理的国有水产养殖场; 5、林业系统的国有林场等。 综上所述,国有农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从农业企业多级法人和农业双层经营的特点出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探索理顺产权关系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