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规定期限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最快 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理后可以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银行存款实行保全措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