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股公司到工商变更股东名字须本人到场签名吗 |
释义 | 一、入股公司到工商变更股东名字须本人到场签名吗 1、入股公司到工商变更股东名字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签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等相关的资料。 2、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股东的权利包括什么 1、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也就意味着对外宣告,“某某人成为某公司的股东了”。 2、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大小事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3、资产收益权(也叫分红权)。股东出钱出力成立公司、经营公司,股东就有权在公司盈利时参与分配公司的利润,公司解散时,如果公司还有剩下的钱可以分,还有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4、知情权。只要拥有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5、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当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或者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出钱购买要转让的股权或新增发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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