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后多久可以拿车 |
释义 | 一、醉驾后多久可以拿车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二、醉驾如何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如下: 1.认定标准不同:酒驾是指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是指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处罚标准不同: (1)酒驾的处罚标准:驾驶人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的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因为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出现再次饮酒并驾驶机动车的,则有关部门会处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的处罚标准: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驾驶人至酒醒,处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五年内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人醉酒驾驶营运的机动车,则由公安的交管部门约束驾驶人至酒醒,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有关刑事责任;10年之内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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