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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
    法律依据: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第一条 为了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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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