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要履行或承担责任。保证人履行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可提供财产作抵押,如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抵押物优先得到偿付。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抵押物或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得到受偿款。《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